谁之失?假如阿娇自杀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3-11 10:02:42

 

 
 
 
亲爱的lamb:元宵节,千万别喝多,一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醉以不失身为原则;失身以不拍照为原则;拍照以不存电脑为原则;电脑坏以不修为原则。祝节日快乐!

收到这条短信的时候,正在看冠希先生宣布永远退出香港娱乐圈的报道。看着这条短信,我却笑不起来。元宵节本应是万家团圆、神州同庆的良辰,可被无情卷入“艳照门”风波的艺人及其家庭,此时此刻,望着圆圆的月亮,吃着圆圆的汤圆,他们心中又是怎样的一种破碎和苦涩呢?

这次“艳照门”事件,使冠希先生及多位女艺人饱尝舆论的苦,让人又一次领略了媒体暴力和“人言可畏”的古训。应该说,从隐私角度讲,这次事件涉及到的所有人及其家属都是受害者,甚至可以说都是弱者。他们本应该受到我们这个社会的同情与关怀,然而那些来自“正人君子”和流氓平民的口水足以溺毙他们一千次。

为什么这件事可以触痛这么多人敏感的神经?如果说“艳照门”的所谓“淫秽照片”毒害了青少年儿童,那网络上黄潮泛滥,比之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汗牛充栋的纯粹以性挑逗为目的的照片,就多这么几百张吗?在网上传播的帐应该算在冠希先生等艺人们头上吗?是谁在传播他们的照片?是他们自己吗?



有人问我:假如阿姣或张柏芝被逼自杀,是谁之罪?当然,受害者们都很坚强,他们的亲友们用爱的温暖在支持着他们,这种假设根本不会发生。碰到这样的倒霉事,谁也得想通点,想开点。谁能保证人生不会有失误?特别是年轻的时候,谁能保证不会犯错?



“假如阿娇自杀,是谁之罪?”这个假设的问题仍然提得很好,如果在封建时期,几乎可以肯定这种假设会变成事实。那些失贞的女性被逼上吊、投井的还少吗?我们的社会被称为开明、宽容、民主、和谐的“现代”甚至是“后现代”社会,可惜的是,通过“艳照门”这面镜子,我们照见了所谓“现代人”弥漫着封建专制气息的骨架。虽然是幅摇摇欲坠的骨架瘦骨嶙峋,但幸灾乐祸、那张牙舞爪的样子,却足以使人胆颤心惊。



我们以为东方文明大大地进步了,我们以为中华民族更加开放、更加开明、更加宽容、更加和谐了,我们以为大中华文化圈庶几可以振兴,我们以为当代中国的文艺复兴就要到来了,可惜没有!我们的民族在许多个方面或许并没有我们想象的伟大,我们的胸襟其实并不开阔!



“艳照门”事件的确是我们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极好素材,因为它衍射出我们整个民族的心态和国民的根性。我们发现,我们需要洗涮、需要颠覆,甚至需要脱胎换骨的传统观念还有很多很多。我们某些同胞们从“艳照门”事件中透出的酸腐气,包括自私、狭隘、妒忌、专横、粗俗、粗野、粗暴、八卦、猎奇、起哄、虚伪、阴暗、狠毒等阴暗心理和丑陋嘴脸,在这一事件中可以说是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



我想起柏杨先生的《丑陋的中国人!》如果说我们的娱乐圈是丑陋的,我们的媒体是丑陋的,我们的政治是丑陋的,那我们这个伟大民族、这个泱泱大国的国民,就不是丑陋的吗?在我看来,来自坊间,来自某些媚俗、媚众媒体的一面倒的,加之于艺人的类似泼妇骂街的不实之辞,就是极多数人对极个别人的专政。是我们该警惕大众对小众行使暴力统治的时候了!



假如阿姣自杀,是谁之罪?我相信:首先是大众人去亦云、少数媒体推波助澜的罪。其次是几千年沿续至今的封建道德与传统文化的罪,这些可恶的道德传统同样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的一部分。再次是有意或蓄意发布“艳照”者的罪,最后才是冠希先生的过失!



假如阿姣自杀,是谁之罪?我甚至要说冠希先生是无罪的,他完全有权在其私域范围内做他喜欢做的一切!更何况他这样一位完全在西方世界中长大的气质、才貌俱佳的优秀艺人,象个楚楚可怜的邻家大男孩!且不管他的品德如何,仅凭他的性感和绝佳气质,即使集三千佳丽之宠爱于他一身,有什么奇怪吗?更何况人家你情我愿的事,与你我何干?



如果说冠西先生有罪,或者他错了,他该当何罪,本该要看那些女孩子的态度,根本就用不着我们来对他说三道四,指指戳戳!如果说他变态,那更是他自个儿的事!再说,以心理咨询师的视角来看,人人都是病人,人人都有心理划痕,谁敢说自己一星半点变态心理都没有?我们为什么对别人的事情,对别人的隐私如此感兴趣?我们为什么要争先恐后,象“狗仔队”一样穷追不舍,我们还在准备“痛打落水狗”吗?


我相信,正如阿娇所说的,那些一边灌水骂她们,一边争相搜集那些“艳照”的人,他们的品德并不见得比这几位艺人好多少!那些什么事都看不惯的人,要么是心理虚弱,要么是心理恐惧,要么就是妒忌心理,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愚昧无知!如果真正愚昧无知也就算了,最可怕的是“有学问的无知”、“有文化的无知”,尤其可怕的是装做有学问、有文化的无知。这些人还特别喜欢发表意见,特别善于哗众取宠,装做普天之下最有廉耻、最有正义感、最有社会责任心的样子,以三寸不烂之舌滥杀无辜,下口阴狠歹毒!他们这个样子,不也是在众人面前KJ,同样是在进行精神意淫吗?谁比谁更高尚?


也许有人说了,大家也只是说说而已,娱乐娱乐,并没有逼他们啊!果真有说的这么轻松吗?且设身处地想想带给他们以及他们亲人的痛楚和伤害吧!如果说娱乐娱乐,我们的娱乐非得建立在他们的痛苦上吗?如果说说而已,没有逼他们,阿娇何苦要说出自己“很傻很天真”这样的“经典”?

说实话,听了冠希的视频道歉,我很不是滋味,甚至为他的敢作敢为、敢担敢当、知错就改的精神和诚恳的态度所感动!冠希先生为什么会含泪宣布将永远离开香港娱乐圈?中国,包括香港在内的“大中华”都做了些什么?我们是如何将香港变成冠希先生的伤心地的?政府都未如此,我们坊间为什么要对香港文化圈横加指责、大加挞伐,大搞文化殖民?该站出来对整个事件负责,向全社会道歉的,难道只有冠希先生一个人吗?我们许多网民是不是有意无意地成为了事件的参与制造者和推波助澜者?

很欣赏性学专家李银河最近一篇博文中的两段话:

美国豪门艳女帕里斯·希尔顿和法国总统萨科齐的新婚妻子布吕尼的艳照也发生过被人在网上传播的情况,她们都被那些国家的网民当作受害人看待,虽然有些人不免“狂欢”一下,也都是善意的,因为他们知道,人人都长了这样的器官,人人一生中都不免做爱,不是什么太大的罪恶。中国那些“投诉和抵制”的网民则不同,他们认为做爱是件丑事,他们的逻辑是:既然你让人看到你出丑,你就不是好人了。



那些“投诉和抵制”的网友们,你们没做过爱吗?如果你们一方面自己也做,一方面认为这是一件丑事、坏事,你们的神经是多么分裂呀!



我还想说:敢揭露人性的真相、敢说真话,是李银河所代表的秉承“学术自由”理想的中国为数不多的学者的骨气。讨好政府、讨好媒体不是学者的所为,讨好大众也不是学术的目的!


“淫荡”与“暧昧”一样,在每个人的心目中有不同的定义,每个人的定义都值得尊重。从这个意义上讲,我是个主张“与其淫荡了还假装纯洁,还不如干脆纯洁地淫荡”的人!宁可丑陋,也要真实!大家需要拿出勇气,尽管“拍砖”吧!我的博客是一面镜子,希望能映照出我和你的模样!



冠希先生退出香港娱乐圈不只是香港的损失和遗憾,更是我们伟大中华民族的悲哀和耻辱!作为一名从事公益心理咨询和社会学研究的人士,我当然知道这篇文章发表出来后的份量,当然懂得社会责任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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