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怎能可抵千元违约金?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3-13 11:18:36

于洪区消费者协会近日接到的关于“和泰馨城”楼盘的投诉达15例之多,且都是反映这个开发商交房延期3个月的问题。根据购房合同,3个月的违约金数额达两三千元,而开发商只同意给住户免去一年几百元的物业费。


  交房晚了赔钱

  “交房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每晚一天,按购房款的万分之一点五计算违约金。”在窦先生的购房合同上白纸黑字这样写着。

  “开发商是4月8日交的房,晚了3个多月,按计算一天的违约金是21元多,3个多月是两千多元钱。”窦先生认为,这钱开发商用不着多说,必须赔。“合同是公平的,对我也有违约限制,如果我晚交了房款,是一样得赔开发商钱的。”

  免物业费和解?

  找开发商索赔的不止窦先生一个,业主胡女士也找上门,不料开发商拿出了一个新的和解条件:违约金不能赔,免一年的物业费。

  胡女士的房子大点,一年的物业费才800元,而窦先生的物业费只有530元。“和几千元的违约金相比,谁多谁少一目了然,开发商当我们业主不识数吗?”胡女士说。

  钱不多认了!

  窦先生和胡女士等多数业主最后还是在开发商提供的和解书上签了字。

  “我不想让这违约赔偿的事再像交房似的延期,拖下去没个结果,不甘心也得接受人家的条件,别最后什么赔偿都没捞着。”胡女士说。

  在和解书上,开发商写着:因……问题造成工期延误,免收一年的物业费,延期责任互不追究。

  五条途径解决纠纷

  点评单位:于洪区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安文斌

  消费纠纷有五条解决途径:双方自行协商、向消协投诉、向行政机关申诉、由仲裁机构仲裁、向法院起诉。

  “和泰馨城”延期交房,应该无条件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赔偿。但他们的合同第19条规定,双方出现纠纷除自行协商外只能向法院起诉。消费者签订此合同就等于放弃了三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消费者投诉到消协,开发商以此为借口拒绝接受调解。正常情况下,开发商可拒绝调解,但必须配合消协接受调查,但有此协议,开发商有足够理由把问题留给法院。而违约金只有几千元,在此情况下,消费者往往会放弃起诉,而听从开发商的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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