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腐的“处女情结”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3-11 17:30:34
亲爱的小雨:
我是一个比较内向的女孩,个子比较矮,没有主见,很容易受别人的影响而犹豫不定。
去年5月,经别人介绍认识了一个男朋友,他和我不在一个城市,靠电话来联系。半年后我们才有机会见面,之后感情升温。他以甜言蜜语和承诺,强硬地夺走了我的“第一次”。后来,他回家过年,态度大变,说家人不
支持他和我一起,我的生辰八字克他等等,要我忘了他。
我很气愤,也很恨他,想报复他。
最近有人介绍男孩子让我认识,我不敢跟人家见面,觉得没脸见人,怕人家以后发现我不是处女,怕对不起人家,怕被人看不起,怕以后的婚姻不幸福……
我觉得很无助,请你给我一点意见,帮我度过这场劫难。一个很无助的人
不知名的妹妹:
你好。事情既然已经发生,没有必要懊恼,也没有必要去恨他和报复他。未婚男女在两情相悦和两厢情愿的情况下发生关系,不能算是错误,形容为“劫难”是太夸张了。以后,再交男朋友时,要注意“带眼识人”就是了。那个他,不必他说“忘了他”,你自己就应该尽快忘记他。他的所作所为正好说明他不是你能托付婚姻的人,也让你看清了他的嘴脸。
现在已是21世纪了,你没有必要再抱持陈腐的“处女情结”!你是不是处女,和脸面无关,也不存在是否对得起以后的男朋友的问题。首先,是你自己要改变观念。不然,你会真的一辈子抬不起头来。其次,人们现在普通比较理解和宽容婚前性行为,你也不必将问题看得太严重。
你应该完全放下心结,再交新的男朋友。我个人觉得,一开始,你完全没有必要说旧事。等彼此比较熟悉了,再视具体情况决定要不要告诉他。你若选择告诉他,无非是两种结果:一,是他不能接受而放弃你,如果是这种情况,说明他并不懂得什么是爱,他只介意那一层膜,这样的男人不要也罢,不值得难过;二,是他不介意,那你就更不必有精神负担了。
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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