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案最终结果 以盗窃罪获刑五年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3-31 17:27:12


  今天下午,备受关注的许霆案一审重审结果宣布,广州中院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两万,追讨其取出的17万3千8百26元。许霆当庭表示不上诉。

  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被告人许霆来到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1元,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许霆潜逃一年后被抓获,一审以盗窃罪被判无期徒刑。

  一审结果宣判后,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关注, 九成以上的网易网友认为银行有错在先,法院不该重判被告许霆。 2007年1月10日,许霆案裁定发回广州中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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