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总是人(亦即思想者)的思想。对每个思想者而言,解放思想不是解放别人的思想而是解放自己的思想。如果作为思想者每个人自己都不愿解放思想、都不想解放思想或者都不敢解放思想,那么继续解放思想就只能是一句毫无疑义的空话。为此,号召继续解放思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人的主体性价值,以强化每个人解放思想的主体自觉。
A
解放思想的主体是人
每个人都有继续解放思想的责任和义务
任何思想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获得的认识,是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表现为各种各样的理论或观念。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思想意识既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也是人类社会长期发展的产物。作为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它是指自然界经过漫长的历史进化产生了人,有了人脑这样一种高度复杂的物质结构,才可能产生思想意识,所以人的出现是思想意识产生的基本前提;作为人类社会长期发展的产物,是指人的思想意识要在社会生活实践中产生和积淀,尤其要借助语言文字这种社会交往的载体才能形成可以相互表达和交流的思想认知,离开了人的社会生活实践人就只能像“狼孩”一样无知。然而,不论是作为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还是作为人类社会长期发展的产物,都说明任何思想其实都是而且也只能是人类自己的思想。换言之,人是思想的主体,离开了人,离开了思想者,就没有任何思想可言。而思想的解放作为思维方式的转变和思想观念的更新,是每个思想者自己的事情。因此,每个人作为思想的主体,都在思维着和思考着,都有解放思想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事实上,任何思想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获得的认识,是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表现为各种各样的理论或观念。翻开人类思想史的画卷,我们也不难看到,任何思想首先都是思想者自己的思想,然后通过大量的宣传、教育和传播,被大众所认同和接受,才成为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人类思想史的演进过程实际上就是人类思想不断解放和更新的过程,而且它表明不断解放思想是人类走向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什么时候人的思想凝固了、僵化了,历史发展的脚步就停滞了;什么时候人的思想解放了,观念更新了,那么历史就前进了、人类又进步了。所以,我们今天讲继续解放思想不仅不能忽视人的主体性,而且还不能忽视历史进步的必然规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从思想解放的主体性和历史进步的主体性这双重身份来正确看待并自觉承担继续解放思想的神圣使命。
B
不能脱离群众的利益
继续解放思想要进一步满足人的利益需求
只有当人们真正感受到通过解放思想能够带来更多实惠、日子过得更好的时候,继续解放思想的号召才能转化为全社会普遍的自觉。
在认知层面上,解放思想的目的是为了主观与客观相一致,以获得真理性的认识;在实践层面上,解放思想的目的在于用正确的思想理论指导行动,以获得实践的成功。然而,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最终结果都是为了满足自己进步和发展的利益追求。所以,人们解放思想的自觉性必然要关涉到对实现自我价值的理性思考。一方面,解放思想是人们对自身思想观念的变革、创新和发展,要不要继续解放思想以及继续解放到何种程度都离不开人作为价值主体的自我选择;另一方面,解放思想必须与满足人作为主体的利益需求相联系,如果离开主体利益需求的更大满足,那么提倡继续解放思想恐怕很难得到广泛的认同和支持。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上],第187页),“‘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03页)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也是解放思想必须坚持的一个基本原则。邓小平同志也明确地讲:“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6页)因此,我们不能脱离人民群众的利益需要来讨论解放思想的问题。
就当前号召继续解放思想而言,必须把解放思想落实到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上,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突破口,切实把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或者说,只有当人们真正感受到通过解放思想能够带来更多实惠、日子过得更好的时候,继续解放思想的号召才能转化为全社会普遍的自觉。
C
思想解放也是人性的解放
需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
解放思想既是社会实践不断进步所提出的时代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获得新思想、新认识的结果。
从人类历史的进步和发展而言,解放思想的过程也是人类不断争取自我解放的过程。唯物史观认为,人既是历史的“剧中人”,又是历史的“剧作者”。正如马克思所说:“‘历史’并不是把人当做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18~119页)在唯物史观看来,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过程就是人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价值不断确立和彰显的过程,也是人不断实现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当中,只有坚持不懈地解放思想才能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变革、创新和完善社会制度,不断培育创新文化和文明精神,从而“培养社会的人的一切属性,并且把他作为具有尽可能丰富的属性和联系的人,因而具有尽可能广泛需要的人生产出来———把他作为尽可能完整的和全面的社会产品生产出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392页)
因此,要继续解放思想必须着眼于如何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需要来深化各种制度和观念的变革。当前,尤其要以在实践中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根本指针,努力把思想观念从不适应、不利于科学发展的僵化认识中解放出来,从不适应、不利于科学发展的制度束缚中解放出来,从不适应、不利于科学发展的工作作风当中解放出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走在前列,才能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为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来看,解放思想的本质是人类认识在实践基础上的不断深化和发展,它表现为人的思想观念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中不断实现由“不知到知、由知之不多到知之更多”的知识积累和思维更新。在认知过程当中,解放思想既是社会实践不断进步所提出的时代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获得新思想、新认识的结果。从人的主体性来说,人民群众敢于实践、敢于创造就是解放思想的源头。回顾和总结改革开放以来解放思想的成功经验,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始终是解放思想的活力所在。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改革开放中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由群众在实践中提出来的”,是“群众的智慧、集体的智慧”(《邓小平理论专题摘编》,第14页)。今天我们提出继续解放思想,就是要进一步强调尊重实践、尊重群众、尊重创新,强调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首创精神的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