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不受窝囊气维权投诉看仔细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3-12 13:58:52

 编者按     

    王大伯今年快80岁了,前几天买了一双打折皮鞋,结果两天就开胶了,找到商场,商场却说,打折商品不退不换。王大伯觉得自己窝囊,想去投诉,但他不知道该向哪里反映,又不知道相关部门能不能处理。于是王大伯找到今报,在今天这个特别的日子,今报和工商部门一道,帮助王大伯以及其他沈城的消费者认真理一理投诉维权之路,让那些损人利己的商家不要再以为我们是好欺负的。

    ●王大伯疑问 A:我的情况12315能受理吗?应到哪里投诉?

    12315申诉举报中心12315申诉主要受理范围:

    1、受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申诉;

    2、受理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义务的申诉;

    3、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等方面的申诉。

    ●王大伯疑问 B:现在商场黄了,还能索赔吗?如何申诉?

    符合下列条件就可以申诉:1、有明确的被诉方;

    2、有具体的申诉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3、属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申诉应当说明下列事项:

    1、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被申诉人的名称(姓名)、详细地址;

    3、申诉的要求、理由、相关的事实根据、有效证明(包括购货凭证、必要的鉴定或检测报告等);4、申诉日期。

    ●王大伯疑问 C:我家附近有一个黑加工点,如何举报?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被举报方,包括名称(姓名)、详细地址等;2、有具体的事实和理由;3、属于本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王大伯疑问 F:虚假宣传害死人呀!遇到虚假宣传我一定举报,那么哪些才是虚假宣传呢?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分为两类:一类是虚假宣传,一类是引人误解的宣传。虚假宣传是指商品或服务的宣传内容与商品或服务的客观情况不符。如将非获奖产品宣传为获奖产品。引人误解的宣传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宣传。虚假宣传的判断标准是以客观事实为认定标准的,其宣传内容必定是假的、不实的,而引人误解的宣传是以消费者、用户的主观判断为标准的,即使宣传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却产生了引人误解的后果,仍然是违法的。

    ●王大伯疑问 E:我如果遇见霸王条款怎么才能看出来?

    格式合同又称定型化合同或者标准化合同。在消费领域中,格式合同是指经营者为与消费者订立合同而单方拟订的合同条款。格式条款简化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过程,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现象。但格式条款的订立者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其中加入一些不平等条款,消费者由于自身的弱势地位,对这样的格式条款只能被动接受。这些格式条款无视消费者意愿,片面减轻、免除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对消费者是不公平、不合理的、也是无效的。您发现身边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请向消协举报!

    ●王大伯疑问 D:哪些销售的行为是欺诈销售?

    欺诈消费者销售的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3)“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7)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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